当这个年轻女人看到镜中的自己微微一愣,“这……这个人是我吗?”
一个穿着白大褂,戴着面具的男子站在女人的身后,“你的底子很好,稍微改变一下,就能让你的容貌大变样,而且还能变得更好看!”
“从今天开始,李安娜已经死了,你现在叫陈莎莎!三代美籍华人,美国本土长大,从来就没有去过华国。”
“你来自偏远的乡下,没有上大学。只有美貌,和想要通过美貌获取金钱攀高枝的野心。”
李安娜,不,现在应该叫陈莎莎,轻轻抚摸自己的脸,“约翰,可我的口音怎么办?”
戴着面具叫约翰的男子,笑着回答:“你的英文的确不好,我会让人教你当地的口音。至于汉语,等你用陈莎莎这个身份闯出了一点名堂,再请一个来自你老家的华国人学习汉语。”
“练习语,你只有三个月的时间!希望你能够通过考核,成为最高等级的人才,接收高端的任务!否则你以后接到的任务,可能是需要出卖肉体和灵魂的。”
李安娜听到这话打了个哆嗦,连忙回答:“我一定会努力!”
能够学医的人,的确没有笨人。再加上李安娜,现在根本就没有后路,为了能够有更多的自主权,更大的利用价值。
从这天开始,李安娜放空大脑,每天学习语,然后阅读大量的报纸,以及感受当地的风土人情。
其实这些都不是最难的,最让李安娜接受不了的是这里的饮食。
小时候喜欢吃糖,但那仅仅是零食,根本不会把糖当做饭吃。
可现在这边的饮食习惯,就是如此。甜得齁人腻人的甜品饼干面包就是饭,乱七八糟的蔬菜,放点沙拉酱就是素菜。
她的肠胃一直在排斥这样的饮食,对李安娜这个人设,作为已经生活在这边的三代华裔,早就习惯了这边的饮食。
就在李安娜快要坚持不住的时候,约翰拿出一张照片放在她的面前。
陈莎莎看到这个人之时,微微一愣,“他还没死吗?”
她恨透了钱坤!
原本她会按照家人的期许和安排嫁给傅琛,就算傅琛感情并不充沛,但只要她生了孩子,并不影响她在傅家的地位。
可是钱坤这个变态人渣,居然为了跟傅琛一较高下,就把她当成玩物,随意争夺。
当时她还年轻,少不更事,面对冷冰冰不善谈的傅琛,很不喜欢,所以面对热情似火嘴巴甜的犹如蜂蜜的钱坤,无力招架。
她迷失在钱坤的甜蜜语中,觉得傅琛就是一块木头,没意思,然后跟已经订婚的傅琛分手。
当时两家闹得非常难看,但最后傅家那边同意了。
李安娜跟钱坤在一起的那一段时光,的确很幸福,很快乐。可钱坤居然去南方,而且还是工作。
那么长时间,她怎么可能受得了呢?
于是她到了南方,没想到跟傅琛很近。那时候她还以为傅琛对她念念不忘,其实傅琛早就放下了。
傅琛心里不高兴,那也是因为钱坤屡次跟傅琛作对,让傅琛觉得钱坤很无聊无耻。
她还以为傅琛舍不得她,心里得意。跟钱坤在一起更加肆无忌惮,无拘无束。有钱花,有人爱,她变得更加张狂起来,觉得自己是万人迷。
看到傅琛对她不假辞色,居然内心不高兴,收拾刘美兰。可万万没想到刘美兰居然有这么复杂的身世。
之后,她特别倒霉,只要跟刘美兰沾边的事情,没一件好事。
被钱坤抛弃,像个疯子一样跪求钱坤的爱情,可钱坤看她像是看垃圾一样。
李安娜永远忘不了钱坤看她的眼神。
钱坤毁了她,家族的人放弃了她,所以她想杀死钱坤。
下毒那么多,没想到钱坤没死。
那个董云云也没死,刘美兰和唐小鱼也没死,最后只有她狼狈离开,偷渡到国外。
钱坤居然也到了美国。
面具男人轻笑,“看到这样的男人在伟大的美国混得风生水起,你就甘愿做皮肉生意的站街女吗?”
原本吃不下去饭,很焦躁的李安娜此时拿起甜得腻人的饼干,一口接一口吃。
吃了两块饼干之后,开始吃蔬菜沙拉,生的,不习惯也要吃,这样可以保证维生素需求,还能瘦点,否则光吃那些糖分高的饼干面包,她会肥成猪。
面具男子约翰,递过来一个袋子,“以你的能力,英文学得很好了,接下来你要回老家,住在你父母的房子里,准备考试,申请学校,而且还是名牌大学。你父母的遗产到了你的手里,足够你考学的。